2.3.8. 教義的後期形式
§ 8. 教義的後期形式
從宗教改革時期至今,關於基督位格的教義一直處於持續討論之中。然而,所提出的觀點大多可歸類為前述教義形式中的一種。唯有蘇西尼主義(Socinianism)以及基督人性先存論(Preëxistent Humanity of Christ)這兩種理論,值得特別關注。
- 蘇西尼主義
蘇西尼(Socinus)是一位義大利人,1539 年出生於錫耶納(Siena)的一個貴族家庭。他早年並未致力於學術。由於深受大公(Grand Duke)的寵愛,他在宮廷中度過了十二年,隨後移居巴塞爾(Basel),以便鑽研他深感興趣的神學。幾年後,他移居波蘭並定居克拉科夫(Cracow)。他在那裡及其周邊地區度過了大部分活躍的歲月,於 1604 年去世。
早期的蘇西尼派在小波蘭的拉科夫(Racovia)建立了一所學院,該學院聲譽卓著,吸引了來自新教和天主教背景的學生。然而,該學院於 1658 年被政府取締,蘇西尼的追隨者在經歷了長期的迫害後,被驅逐出境。
蘇西尼及其追隨者承認聖經具有神聖權威。他們稱,聖經作者是「受神聖靈的感動並由其口授」(divino Spiritu impulsi eoque dictante)。他們承認聖經包含高於理性但並不違背理性的教義。至於是否違背理性,則由理性來判斷。基於此,他們拒絕了普世教會所持守的許多教義,特別是三一神論與贖罪論。蘇西尼認為,既然只有一個神聖本質,就只能有一個神聖位格。他否認存在所謂的自然宗教或自然神學。他將超自然啟示視為我們認識神與神聖事物的唯一來源。唯一的宗教是基督教,他將其定義為:「神所啟示並開顯的、通往不朽或永生的途徑」(Via divinitus proposita et patefacta perveniendi ad immortalitatem, seu æternam vitam)。這正是蘇西尼所著《簡明教義》(Brevissima Institutio)中第一個問題的答案。
由於世人都犯了罪,便成了永死刑罰的對象,而蘇西尼將永死理解為「毀滅」(annihilation)。為了將人從這刑罰中拯救出來,神差遣基督來到世上,唯有藉著祂,才能獲得不朽。關於基督,他教導說,基督本身按其本性而言只是一個人,在從童貞女馬利亞出生之前,祂並不存在。然而,祂與其他人有所不同:
- 祂是藉著神蹟受孕。
- 儘管祂有犯罪的可能且會受試探,但祂完全沒有罪。
- 祂領受了聖靈的特別洗禮,即神聖能力的澆灌。
- 在開始公開事奉前的一段時間,祂被接到天上,以便親眼見神並直接受教於神。有兩處經文提到基督曾在天上(約 3:13,約 6:62)。蘇西尼說:「在前者,基督的話從希臘文可以這樣讀:人子並非現在在天上,而是曾經在天上。因為希臘文詞彙 ὤ ν(現時分詞)被譯為現在時態,但正如一些博學的註釋家(伊拉斯謨與伯撒)所指出的,它可以譯為過去未完成時態;因此讀作『那曾在天上的』,而非『那在天上的』。」由於不承認基督的先存性,這些經文被視為基督在世期間曾被接到天上的直接陳述。
- 基督最顯著的特徵在於,自祂復活升天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祂。祂被高舉在一切受造物之上,被立為神在整個宇宙中的代理統治者。有人問:「祂那神聖的統治權具體包含什麼?」回答是:「基於上述理由,即這權柄包含了對神真實子民最完滿、最絕對的權力,由此必然得出,同樣的神聖統治權也包含了對所有天使與靈體(無論善惡)的權力與統治。」又說:「難道從你同樣的推理中,不也得出耶穌基督對所有人類擁有完全的統治權嗎?毫無疑問;不僅是對所有人,而且正如神聖見證所明確教導的,除了神自己以外(林前 15:27),祂對一切事物都擁有統治權。」
- 由於這種高舉與權柄,基督被恰當地稱為神,並應當受敬拜。《拉科夫教義問答》(Racovian Catechism)第 246 個問題的答案宣稱,那些「不呼求基督、不認為祂當受敬拜的人」不是基督徒,因為事實上他們沒有基督。
- 蘇西尼承認人類的救恩歸功於基督。祂拯救他們,不僅是以先知的身分教導真理,不僅是以祭司的身分代求,更特別是藉著祂的君王職分。祂運用被賦予的神聖絕對權力與權柄來保護與幫助他們。祂不僅在他們之上、為他們工作,更在他們裡面運行,因此,不朽或永生是藉著祂而獲得的。
由此可見,蘇西尼及其早期追隨者對基督的看法,遠比英國和美國那些被稱為「蘇西尼派」的人所持的觀點要崇高得多;後者將我們的主僅視為一個普通人。在當代,特別是在美國,「一位論者」(Unitarian)一詞的使用範圍涵蓋了所有否認三一神論但保留基督徒名號的人。因此,它包含了亞流派(Arians)、半亞流派(Semi-Arians)、純正的蘇西尼派以及人本主義者(Humanitarians)。
- 基督人性的先存論
- 斯威登堡(Swedenborg)
這一理論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斯威登堡的教義極具神秘色彩,很難被清晰理解,且其公認的門徒對其進行了或多或少的修正。斯威登堡是一位瑞典主教之子,生於 1688 年 1 月,卒於 1772 年 3 月。他享有早期教育的一切優勢。他表現出非凡的早慧,在各個學科領域都取得了極高成就,在當時的文人中位居前列。在轉向宗教問題之前,他撰寫了大量關於科學各領域的著作。由於認為現存教會在各個形式上都未能領悟聖經的真義,他認為自己是受神以一種非凡或神蹟的方式呼召,去揭示神話語中隱藏的含義並建立一個新教會。
- 關於神,他教導說神不僅是本質,也是形式,且該形式是人的形式。他稱神為「永恆的神人」。身體有兩種:物質的和靈性的。每個人除了外部的物質身體外,還有另一個內在的靈性身體。後者擁有前者的所有器官,因此能看、能聽、能感覺。死亡時,外在身體被脫去,靈魂此後透過以太或靈性的外衣運作。這是斯威登堡所承認的唯一復活。墳墓中埋葬的身體不會再復活。然而,由於靈性與物質相對應,在此世相識的人在來世將能彼此認出。他人類學中的這一特徵與他關於神的教義相連。因為正如靈魂按其本性為自己形成一個身體以向外(ad extra)運作,神的本質也為自己形成一個靈性身體以作外部顯現。
由於只有一個神聖本質,斯威登堡主張只能有一個神聖位格。他認為教會的三一神論是「三神論」(Tritheistic)。他承認原則上的三位一體,而非位格上的三位一體。正如人身上的靈魂與身體是一個人,並由此產生向外運作的活動,同樣在神裡面,神性與人性是父與子,作為一個位格,而聖靈則是祂們的效能或成聖的影響力。
- 關於人,斯威登堡教導說人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具有極其崇高的本性。他將聖經中關於墮落的記載理解為教會背道的寓言。然而,他承認人是有罪的,甚至生來就有傾向於惡的傾向,但他們並未喪失行善的能力。因此,他們需要救贖。他們之所以能從惡中被拯救,不僅是因為他們保留了道德自由,還因為憑藉內在的靈性身體,他們有能力與靈界生物交流。正如人藉著物質身體與感官世界交往,同樣憑藉靈性身體,他有能力與靈界居民交流。斯威登堡報告了許多他與神、天使(善與惡)交談的例子。然而,他所說的「天使」是指那些已經離開此世的人。他不承認除人以外還存在任何受造的智慧生命。
- 他認為基督就是耶和華,是唯一永活的真神,是世界的創造者、護理者與統治者。由於這位神聖位格從永恆起就是神與人,祂的道成肉身或在肉身顯現,在於祂在童貞女馬利亞腹中取了帶有心理生命的物質身體。這就是那個成長、受苦並死亡的身體。對於普通人而言,物質身體永遠留在墳墓中,但在基督的情況下,外在身體逐漸被提煉與榮耀化,直到融入那靈性與永恆的身體中。這種基督具有雙重身體的觀念絕非斯威登堡所獨有。貴格會的代表神學家巴克萊(Barclay)說:「正如耶穌基督有從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外在可見身體與聖殿,基督也有靈性身體,藉著祂——那位太初與神同在的道,且是神——在各個時代向世人啟示祂自己,並藉此使各個時代的人得以分享永生,並與神和基督有交通與團契。」此外,阿姆斯特丹的波雷(P. Poiret)教導說:「神聖的威嚴想要用我們的必死肉身覆蓋祂榮耀的身體,這肉身是祂想要從童貞女腹中取得的。」「耶穌基督的身體,披上這位蒙福童貞女的血肉,並不會構成兩個不同身體的混合體,就像一件潔白明亮的衣服浸入深色晦暗的容器中,它沾染了產生這種不透明感的物質,卻不會因此變成兩件衣服,而仍是一件。」
- 基督的救贖工作並不包括祂在木頭上擔當我們的罪,或為我們的過犯滿足神的公義。斯威登堡拒絕所有關於這種滿足的觀念。救贖的工作完全是主觀的。稱義是因悔改而獲得的赦免。神的子民在內在被造為義,因著如此聖潔,他們得以進入神與天上聖靈的面前。他關於逝者狀態或天堂與地獄的獨特觀點,在此處無需討論。
- 以撒·華滋(Isaac Watts)
任何熟悉華滋博士《詩篇與聖詩》的人,都不會懷疑他是一位敬虔的耶穌基督敬拜者,也不會質疑他對三一神論的信仰。然而,由於他對基督位格的獨特觀點,人們有一種模糊的印象,認為他在某種程度上背離了教會的信仰。事實上,人們常說他是亞流派。然而,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篇論文題為《基督教的三一神論:即父、子、聖靈,三位格一神,藉著聖經的明確證據予以斷言與證明,並維護其神聖權利與榮耀,無需人類體系的幫助或束縛。主要為私人基督徒的使用而寫》。在那篇論文中,常見的教會教義以慣常形式呈現,並以常見的論據予以支持,論述極其清晰有力。
他對基督位格的獨特觀點,發表於 1746 年出版的關於「基督作為神人的榮耀」的三篇講章中。在第一篇中,他提到「基督在道成肉身前作為神的顯現」,並列舉了所有稱祂為耶和華、神、主,以及將神聖屬性與特權歸於祂的經文。
在第二篇中,他探討了「基督人性在現今榮耀狀態下的廣泛能力」。在之前的一篇文章中,他提出「基督的人性靈魂是所有受造靈體中最初、最偉大、最智慧、最聖潔、最美好的一個」。他從所有談論基督高舉以及祂被賦予絕對普遍統治權的聖經經文中論證這一點。由於基督的神性不容許高舉或接受任何作為禮物的東西,他推斷這些經文必須理解為針對祂的人性,因此基督作為一個人,必須被視為高於一切受造物。對於「一個人類靈魂怎能具備如此廣泛的能力?」這一反對意見,他回答說:首先,所討論的能力並非無限;其次,如果物質無限可分的學說成立,我們就無法確定最小的極限,那麼我們又怎能確定最大的極限呢?他問道:「為什麼基督的人性靈魂不能被指派去治理世界,正如人的靈魂被指派去治理他的身體一樣?顯然,人的靈魂並不了解其身體中肌肉與神經的千分之一細微分支,以及作為身體一部分的更精細的蒸汽或動物精氣。」第三,我們幾乎無法為自己的能力設限;然而,「基督的靈魂在自身本性上,理應被認為遠遠超越所有其他靈魂的能力,就像天使超越白痴一樣,但它仍然只是一個人的靈魂,因為『等級並不改變物種』(gradus non mutant speciem)。」第四,如果基督靈魂的能力在祂受辱狀態下不足以進行治理與審判,那並不證明在祂榮耀的狀態下它們現在不足。「誰知道當人被提升到榮耀狀態時,其所有自然能力會伴隨怎樣驚人的擴展?」第五,也是最主要的,基督人性靈魂這種至高的權力高舉,歸功於它與神性的聯合。正是因為這種聯合,當基督在世時,祂若有意行神蹟,效果便立即隨之而來。因此,「人基督可以發出神用以治理世界的所有命令。」他補充說:「基於這種表述,聖經中各種語言顯得真實且非常易懂。基督說『祂憑自己不能做什麼』,當祂在世時『祂不知道審判的日子』等等;然而祂又被說成是『知道人心,且知道萬事』;因為與祂聯合的神聖心智樂於傳達所有這些觀念,祂的人性就有能力接收它們。」
第三篇講章致力於證明基督人性靈魂的先存性。他論證的事實是,聖經中有許多表達似乎暗示祂在來到這個世界之前就已經擁有一個受造的本性。祂被稱為神的使者,並被描述為被差遣去執行祂的旨意。他還強調祂被稱為神的形象這一事實。但神聖本質或本性不能成為自身的形象。該詞只能適用於與神性聯合的受造本性,以便由此構成的「複合位格」能啟示神是什麼。另一個論據來自所有那些提到基督「虛己」、變得貧窮、使自己無名的經文。他說,這一切都不能恰當地理解為神性,但如果指我們主的人性靈魂,則是完全可以理解且充滿意義的。對於最高等的智慧受造物而言,這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降卑,即「倒空自己」,變得像嬰兒一樣無知與軟弱,不僅服從於智慧的增長,還服從於我們必死狀態的軟弱與苦難。如果問一個如此崇高的智力如何能降低到嬰兒的狀態,他回答說,類似的情況在人類經驗中並不罕見。成熟且學識淵博的人曾失去所有知識,並被迫重新學習,儘管在某些情況下這些知識會突然恢復。正是同一個倒空自己的本性,後來作為補償被榮耀所充滿。他說,關於基督靈魂先存性的另一個論據,可以從以下事實得出:祂的道成肉身「總是透過某種肉體語言來表達,例如表示祂取了動物本性、身體或肉身,而絲毫未提及取了一個靈魂。」
此外,「聖經將神父與其子耶穌基督之間為救贖人類所立的約,描述為在創世之前就已制定並達成。那麼,讓雙方真實存在,且這不僅僅是在神聖本質內透過那些沒有獨立心智與意志的區別位格來進行,豈不是最恰當的嗎?我們的新教神學家普遍同意,神的本質在三個位格中是同一個單一的數值本質,因此它只能是一個有意識的心智或靈體。現在,一個單一的理解與意志能制定聖經所描述的那種約嗎?我承認基督內在的神性從永恆起就策劃並同意了這約的所有部分。但假設那最恰當地作為中保的人耶穌基督(提前 2:5),在世界被造之前也已存在,被選定並指派為人類的救贖主或和解者,被按立為祂未來子民的元首,以他們的名義領受應許、恩典與祝福,並從祂父的手中接受這莊嚴而重大的託付,即照顧數百萬靈魂,這難道不會為這約增添光彩與榮耀,並使其公平性更為顯著嗎?」
他還根據聖經關於基督子名分的教導進行論證。「當祂被稱為子、被生的子時,這似乎暗示了衍生與依賴;或許基督的子名分,以及祂作為父獨生子的身分,可以透過將其歸因於祂的人性靈魂來更好地解釋,該靈魂在其他受造物形成之前,以某種特殊且直接的創造、形成或衍生方式從父而存在;特別是如果我們在子名分的同一概念中包含祂與神性的聯合,並加上祂被高舉為彌賽亞,作為萬有的君王與主。」
華滋博士清楚地解釋了他所說的「基督人性先存性」的含義,他說:「我對人類靈魂的所有觀念如下:即一個受造的心智或靈體,它擁有理解力、意志與理性能力,並且適合以某種方式與人類身體聯合,以發揮人的能力,感受人的慾望、感官與激情,藉著那個身體接收印象或感覺(無論是愉悅還是痛苦),並且能夠以符合人類本性的方式驅動與影響該身體的所有動物機能。」
以上遠非華滋博士為支持其理論所提出的所有考量。這僅僅是他較為合理的論據之選,旨在使他的教義能被正確理解。
顯然,他相信作為三一神第二位格的「道」具有永恆的神性;並且在任何其他受造物被創造之前,神創造了一個與「道」位格聯合的人性靈魂,其能力之崇高,使祂成為所有受造靈體中最偉大者;道成肉身在於這個複合位格取了一個帶有動物生命的物質人類身體;基督的虛己在於祂那本性中如此高舉的人性靈魂,倒空了自己的知識、能力與榮耀,不僅服從於祂人性的逐漸發展,還服從於使我們的主在世時成為「多受痛苦」之人的所有經歷。祂的高舉在於祂靈魂在受辱狀態下的能力擴展,以及祂的復活與升天,坐在神的右邊。
- 反對意見
對此理論較明顯的反對意見如下:
- 它違背了教會的共同信仰,因此也違背了聖經的顯然意義。聖經在教導神的兒子成為人時,即教導祂取了真實的身體與理性的靈魂。因為在聖經意義上,既無靈魂的身體,也無身體的靈魂,都不是人。是「道」成了人,而不是一個「神人」取了一個物質身體。
- 為支持該理論而引用的聖經經文,大多是在違反一項公認原則的情況下被解釋的,即:關於基督任何本性的真理,皆可歸於祂的位格。正如基督可以說「我渴了」,而不意味著祂的神性受制於物質身體的需求;同樣,祂也可以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而不意味著這種權柄賦予了祂的人性。
- 基督的人性靈魂是受造靈體中最初且最崇高的教義,將祂提升到了人類同情心無法企及的高度。作為人,祂比天使加百列離我們更遠。我們需要,且聖經向我們啟示的,是一位可以說更為「受限」的救主,一位雖然是真神,卻仍是與祂弟兄相同的人,一位我們可以用信心與愛的雙臂擁抱的救主。